【协会参与】福田给企业派利是 最高能拿到4500万——我会组织会员企业参加福田产业专项资金政策宣讲会
| 招商动态 |201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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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福田区2016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宣讲会在福田会堂举行。我会组织福田辖区会员企业参加。2016年,福田区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修订产业资金政策,资金安排预计将达到10亿元,支持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共设立168个产业支持项目
福田区副区长夏炀在昨天的宣讲会上表示,近年来,福田区建立了规范的产业资金政策体系,对产业聚集、产业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产业资金是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引导支持的重要载体。本轮产业资金着眼供给侧改革,彰显四个特点:一是向总部企业倾斜支持其做大做强;二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尤其是支持高成长性企业;三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培育企业中的好苗子;四是建立关键节点支持,帮助暂时经营困难但具有极大发展潜力的企业突破关键期,渡过难关。
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冯向阳表示,今年产业资金政策修订后,“1+1+9”政策体系基本格局不变,继续支持总部经济、现代服务业、金融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文化产业、标准化战略、区长质量奖和产业行业协会,共设168个支持项目,其中核准制项目166个,评审制项目2个。
福田今年将加大产业资金总额度,增加财政扶持资金的总供给。福田专业资金与福田GDP规模和辖区财税总额保持同步增长,2016年福田区产业资金安排预计将达10亿元。福田区年度纳税额1亿元以上企业或在地统计属于大型以上企业由原来的年度支持不超过300万元,提高至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经区政府认定的特大项目支持提高至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加大具体项目的支持金额,如具有一定规模企业的贷款贴息支持,由原来的最高不超过50万元,提高至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建立资金支持限制清单
本年度产业资金既扶强扶大,同时又关注小微企业成长,扶小扶优。福田区分项资金实施细则专门设立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对在地统计名录库内的每家小微企业予以不超过10万元的支持,该举措将惠及辖区近3万家小微企业,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
突出招商引资,通过专项扶持引进增量,聚集总部资源和创新资源。福田区今年专门设立招商引资实施细则,从落户奖励、办公用房支持、配套支持等7个方面支持重大龙头企业和重大关键项目的引进,充分发挥大型企业支撑引领示范带动作用,资金支持最高可达4500万元。
建立资金支持限制清单。福田区审慎梳理受累计支持满3年的支持项目,结合产业发展方向和企业需求,缩小限制清单范围,放宽支持项目。提高资金支持力度,年度对同一企业的支持上限由原来的3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
福田是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的聚集区,本轮福田产业资金将助推打造专业服务高地。该区产业资金今年加大专业服务业支持,修订后的产业资金政策规定对提供法律服务、财税服务、金融中介、咨询服务、评估服务、质检技术服务、会展服务等专业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经营业绩突出的高成长性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经营奖励。增加办公用房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服务业企业,2015年1月1日后在福田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可按最高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分三年给予支持,每年度最高支持300万元。增加人才培训支持,对辖区专业服务龙头机构举办或组织参加的行业内高端培训,经事先备案,可按最高每人培训费用的30%,给予该培训项目不超过30万元的经费支持,全面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
提升资金动态调控空间
产业资金是产业规划指挥棒,更是彰显政府服务新载体。福田产业资金政策今年进一步深化改革,引入政府服务清单、资金限制清单等服务新理念,降低企业申请办理成本。除规定了受理期限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全年开放受理,当年受理项目原则上当年办结、回复。
扩大资金扶持覆盖面,提高资金项目动态柔性空间。福田区创新资金投向机制,产业资金政策体系原则上规定了专项资金的产业导向和激励功能,推动招商引资和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营商环境综合优势。但对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且分项资金实施细则未涵盖的事项,可由企业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资金支持。给予企业关键节点支持。辖区产业行业协会发现并经主管部门核实,具有发展潜力但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辖区企业,也可以安排资金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招商引资实施细则
支持额度最高达4500万元
对负责推动引进大型项目的楼宇业主单位、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开展定向招商和宣传推介活动(备案或列入重点活动,100万元)
对市重点引进落户的企业(1000万元)
对2015年后市区重点引进的大型项目(最高2000万元)重点引进的特别重大企业(与区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另行约定)
购置办公用房支持(2000万元);租赁办公用房支持(三年,1000万元);装修办公用房支持(500万元)
对负责推动引进大型项目的以商引商企业、楼宇业主单位、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备案,300万元)